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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之家平台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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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战略全局 提振发展信心——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经济发展离不开信心的支撑。非常时期,信心比黄金更重要。

  “要从战略全局出发,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纲举目张做好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信心放在战略全局的出发点、经济工作的切入点,直面经济领域重大热点问题,如增加收入扩大消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大显身手、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等作出明确回应和具体部署,体现了强烈的问题意识和鲜明的问题导向,也对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发挥了“定心丸”作用。

  今年以来,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持续显现,疫情等超预期突发因素带来严重冲击,中国经济处于艰难时刻。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最重要的就是千方百计改善预期,着力夯实信心根基。通过顶层设计释放积极政策信号,才能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环境中提供尽可能多的确定性,使广大市场主体更好规划行动路线,以市场活力的强劲复苏、内需潜力的强大释放,为经济回升向好提供最澎湃的动力、最坚实的支撑。这也是“纲举目张”透出的深意所在。

  信心,源自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的科学判断。历经新时代以来的10年奋斗,我国经济发展达到新高度:2021年经济总量达114.4万亿元,占全球经济的比重上升到18%以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提升到1.25万美元,接近高收入国家门槛;在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位列第11,已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一大批重大标志性创新成果引领制造业攀上新高度……对这样体量壮观的经济巨轮,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影响都将是阶段性的、短期的、外在的,无论外部如何“千磨万击”,都不会改变既定的目标和航程。

  信心,源自稳中求进、全力拼经济的上下一心。为了“把失去的三年抢回来”,近日,多地政府牵头组团、出国“抢单”的消息冲上热搜,激发了全社会复工复产的热情和信心。“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越是在不确定性和风险挑战较大的时期,越是需要实打实的政策支持,需要地方政府主动作为的服务精神。不少企业的“抢单”成绩,也为整个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注入新的活力。实践证明,以稳应变、以进固稳,上下一心、真抓实干,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必将汇聚起最强劲的发展动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历史地看,几十年来,中国经济一次次履险如夷、化危为机,也证明危机之中确实蕴含新的重大机遇。坚定信心、因势利导,就能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这是一条成功的实践经验,也是历史交予我们的重大考验。时势在我!抛却疫情的阴霾,在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里大有作为,我们将继续创造新时代的气象万千!(经济日报评论员)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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